【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25年-2027年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司法辅助事务)项目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5-08-26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25年-2027年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司法辅助事务)项目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委托,拟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25年-2027年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司法辅助事务)项目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XFJG-ZC-2025-101 二、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25年-2027年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司法辅助事务)项目集中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预算总金额1023.37万元,其中,集约送达外包费用599.83万元,司法辅助事务外包费用423.54万元。采购人不承诺具体采购金额,付款按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作为主体签订合同。 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最长为24个月,有效期内本项目结算费用达到预估采购金额,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该合同。首年服务期限届满时,若供应商年度后评估结果评定为D级,采购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四、招标项目简介: 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以下简称“法院集约送达”)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程序事项,是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邮政利用自身优势资源与法院开展一站式集约送达业务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辅助送达、外出送达、司法辅助事务。其中辅助送达包括:电话、电子、窗口、邮寄送达及相关处理工作;外出送达包括:取证、公告等送达及相关处理工作。辅助服务包括立案诉讼服务辅助、卷档服务辅助、案件接收分案、阅卷查控、执行节点录入、文书上网案件报结、文书制作及相关处理工作,遂宁市分公司2025年-2027年拟将全市法院项目进行业务外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在近3年(2022年7月1日起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具备1个同类外包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累计金额达到200万元的邮件或快件类分拣、封发、送达等业务外包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要求能体现具体服务内容;框架合同的应提供订单、发票等能证明相关服务内容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6.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并将对应供应商列入四川邮政省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7.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8.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 13.本项目投标期间,投标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授权及配合招标人对本项目业务人员的监理工作,将本项目中所涉及的服务人员相关信息接入招标人指定监理系统,招标人将对包含但不限于业务人员基础信息、用工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是否依法缴纳、酬劳发放情况、是否依法纳税等内容进行监理。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7.投标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时间:招标文件自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按如下规定获取采购文件: 1、第一步,登录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11185.cn)进行网络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等待代理机构审核。 1.1 具体操作获取方式: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 CA 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网站注册与操作问题可联系客服电话 400-788-8550 (周一~周五 9:00-17:00)。 1.2 报名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 2、第二步,待第一步审核通过后,等待代理机构邮箱(2645288404@qq.com)发送付款二维码,支付完成后供应商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传付费凭证后等待代理机构审核。 注:提交审核后供应商无需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将在当日固定时间审核。(不受理网站注册与操作问题)。 3、第三步,待第二步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招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公开招标文件”的操作,否则可能导致后续无法在电子采购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七、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解密地点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5年9月16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2)递交及解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纸质文件作为归档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要求:供应商应在2025年9月16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现场递交至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 (4)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进行线上集中解密流程,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5)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下南大街6号 代理机构: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28-86055792转8011 传 真:028-860557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