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加速康复技术类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6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1852025000144 项目名称:加速康复技术类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2: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采购包2: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9月16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备案号:51018525210200003379; 2.采购品目:A02320800,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3.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并收到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进度款,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并收到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00% (3)尾款,设备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并收到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7.本项目各包代理服务费标准为: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费率和方式下浮 20% 执行,单项最低收费54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100万元以下的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为:1.1%。 8.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10.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元):采购包1:1,551,000.00;采购包2:1,449,000.00 最高限价(元):采购包1:1,234,000.00;采购包2:1,191,0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简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花园街医院路180号 联系方式:028-27238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 联系方式:项目负责:028-81132550;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1.项目负责:伍毅、邱涛;2.技术审核:张维、刘洋 电话:项目负责:028-81132550;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5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