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224二、项目名称:安全防范设备采购项目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重庆锦威科技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周立(采购人代表)、徐涛、郑运凡、范小平、代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39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计划编号:51150025210200006497 2.品目名称:A02370400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3.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2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20,000.00; 4.采购监督机构:宜宾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8228012;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瑶湾路300号。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6.中标人主要标的信息:产品名称: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品牌:HIKVISION,规格型号:ISD-SG6550SA-2C,单位:台,数量:16,单价(元):78800,金额(元):1260800。 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账户信息中标后由采购人提供;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至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注:1.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人,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北大街9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831-82548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15528045735、1858329053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江田甜 电话:15528045735、18583290537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8月22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