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00-JSDY-C2025-0030 项目名称:2025金陵剧本汇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为保证报价合理性,根据苏财购〔2025〕62号通知, (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采购需求: 新时代文艺创作,剧本先行,剧本是一剧之本,也是项目之源。南京入选“世界文学之都”,戏剧文学是极为重要的文学体裁,在南京落地全国性大型戏剧文学品牌水到渠成。江苏省率先全国推出了《关于推进小剧场建设的指导意见》,南京作为省会城市积极回应,成功打造了115个小剧场,由此催生的优质剧本创作需求日益增加。 金陵剧本汇作为南京市重点打造的文化品牌活动,以“剧本创作”为核心,面向全国征集优秀舞台剧剧本,并鼓励创作与南京相关的新时代奋进故事、红色文化、先进人物、长江文化、生态保护等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本地题材作品。旨在发掘优秀戏剧人才,赓续南京文化血脉,逐渐建立内容孵化、剧目制作、剧目创投、人才培养、演出经纪的产业化生态模式,实现“南京出品、南京制作、南京首演”的目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1.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公章)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公章)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査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08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5-09-08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人沟通。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2期15F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5-68789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联系人:顾工、祝工 联系电话:025-69035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工、祝工 电话:025-69035563 附件:JSZC-320100-JSDY-C2025-0030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