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检测试验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HGZ20250601 项目名称: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检测试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检测试验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项目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检测试验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检测试验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②供应商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23日 至 2025年08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开标及解密。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自行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6.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龙投资大厦5楼 联系方式:刘女士(0660-6404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D栋3号901(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0660-663331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0660-6633313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2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