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司法局普法宣传服务采购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司法局 | 行政区域 | 汉滨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22日 10:54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皓,成党伟,赖祯武 | 总成交金额 | ¥29.300000 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安康华旭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91156815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司法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92565207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康华旭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钻石壹号写字楼1604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991156815 | 附件: | 附件1 | 汉滨区司法局区司法局普法宣传服务采购中标(成交)明细.pdf | 附件2 | (定稿)区司法局普法宣传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
一、项目编号:AKHXH-2025-028 二、项目名称:区司法局普法宣传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安康市华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安康市汉滨区南环路5号长兴小区2号楼一单元102室 | 293,000.00元 | 88.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区司法局普法宣传服务采购): 服务类(安康市华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 | 广告宣传服务 | 汉滨区司法局普法宣传服务采购 | 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全部范围 | 满足磋商文件及甲方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完成之日止 | 符合行业规范标准 | 293,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区司法局普法宣传服务采购 | 0.439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司法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联系方式:13992565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华旭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钻石壹号写字楼1604 联系方式:15991156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康华旭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15991156815 安康华旭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