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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询价采购-2025-3 |
2、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项目 |
3、采购方式:询价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8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22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巩财询价采购-2025-3-1 | 为基层所队配备执勤执法装备,执法记录仪90台,采集站15台 | 河南昊琦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71号院01号 | 536,175.00 | 元 | 评审价格:536175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执法记录仪 | 海康威视 | DSJ-HIKM1A1 | 90 | 1415元 | 2 | 采集站 | 海康威视 | ZCS-HIKC1 | 15 | 27255元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岳红俊、赵艳克、张培(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
收费金额:9,115.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2.定标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 3.成交供应商评审报价:536175.00元 4.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5.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电话:0371-64389803。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巩义市公安局 |
地址:巩义市永新路16号 |
联系人:王真朋 |
联系方式:1780383869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
联系人:刘东艳 |
联系方式:1732482802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东艳 |
联系方式:17324828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