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息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项目-中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8-21
- 标签:中心
- 位置: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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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息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21日 18:30 | 评审专家名单 | 扶元华(组长)、魏朝晖(业主评委)、王俊荣、尤学敏、韦亚丽 | 总中标金额 | ¥201.000000 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吴磊、吴楠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39766069 | 采购单位 | 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采购单位地址 | 息县息州大道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03769707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7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39766069 | 附件: | 附件1 | 中标公告附件.rar | 附件2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公告内容文档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息财公开-2025-07-6 | 2、采购项目名称: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息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0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21日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1.采购内容:纯电动厢式垃圾车1辆、纯电动转运钩臂车1辆、纯电动密闭式桶装垃圾车2辆、8立方垂直压缩站1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 5.质保期:8立方垂直压缩站:质保1年;其它车辆整车质保2年. |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息财公开-2025-07-6-1 | 纯电动厢式垃圾车1辆、纯电动转运钩臂车1辆、纯电动密闭式桶装垃圾车2辆、8立方垂直压缩站1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河南德萨汽车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高新区东环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南50米 | 2,01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2.51分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扶元华(组长)、魏朝晖(业主评委)、王俊荣、尤学敏、韦亚丽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 收费金额:29,120.00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各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内容须含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质疑事项、诉求及必要的事实依据等),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地址:息县息州大道 | 联系人:张泽帅 | 联系方式:1580376970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7楼 | 联系人:吴磊、吴楠 | 联系方式:1513976606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吴磊、吴楠 | 联系方式:1513976606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