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十堰市武当路片区雨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0 17:15|发布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5-09-11|项目监管地:十堰市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十堰市武当路片区雨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勘察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Y-202508SZ-012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0-2025-00674 3、项目名称:十堰市武当路片区雨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勘察设计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82(万元) 6、最高限价:182(万元) 7、采购需求: 武当路片区进行雨水管网补短板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管沟3.5公里,断面尺寸为1.8*1.9米,改造dn400雨水管网3.5公里,新建dn1200钢筋混凝土过路管220米,改造雨水井300座等。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测绘、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相关配套服务等。 8、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2)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政策,指凡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的企业,都可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中标人可结合实际,按照《十堰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施意见》的规定,在政采贷平台融资。十堰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官方网址:http://61.136.169.26:8888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和测绘的能力。(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②、③资质,①测绘: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含:工程测量);②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③设计: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近5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及官方网站带网址链接的中标结果公示。(4)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5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8月2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应具备的资格能力,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63号 联系方式:0719-8654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 华府名邸7单元703室 联系方式:0719-8689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安兵 电 话:0719-8689856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