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潼关县廉政博物馆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潼关县中心街西段财政局4楼4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2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SP-潼关县-2025-00111 项目名称:潼关县廉政博物馆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6,483.0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潼关县廉政博物馆修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56,483.0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56,483.09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廉政博物馆修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廉政博物馆修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至 2025年08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潼关县中心街西段财政局4楼40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潼关县财政局5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潼关县财政局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本项目仅支持现场报名获取,谢绝邮寄。(供应商请携带U盘自行拷贝)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9)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陕西省财政厅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潼关县住建局 地址:潼关县和平路南段 联系方式:0913-38263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潼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中心街西段财政局 联系方式:1800913534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万秋梅 电话:18009135344 潼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8月20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