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省免疫规划冷链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5070408(1) 项目名称: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省免疫规划冷链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412500 最高限价(元):412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冷藏箱 数量:275 预算金额(元):412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冷藏箱,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依据:临〔2025〕45647号;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为本标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4)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5)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投标人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于迪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115301 质疑联系人:韩宗梅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15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0191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3399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