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M-2025-08-00910-1 项目概况: 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5-08-00910-1; 2.项目名称: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00万元; 4.最高限价:300万元; 5.采购需求: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等国家最新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 2.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3.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2.3.5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27日16时00分,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9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 101开标二室。 本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办理联系电话:9576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333号 联 系 人:高建国 联系电话:0431-87605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创立街288号科创大厦7楼702 联系人:李金爽、张敏 联系电话:158431303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金爽、张敏 电话:15843130385 4.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9865657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