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3-ZXTD-C2025-0005 项目名称:石埠桥中小学监控系统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5.006220万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石埠桥中、小学监控系统改造,包含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上传至响应文件中)。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电子专用章扫描上传至响应文件中)。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是一级建造师的,须将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编入响应文件中,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一级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承诺书,具体内容如下(符合如下要求并提供承诺书): ①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⑤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实施单位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供应商各网站信用记录截图打印保存,并作为本项目档案资料留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编入响应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0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5-09-0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线上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进入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 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按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中断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 因“苏采云”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苏采云”系统运行无故障。 4.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4.1供应商应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4.2“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4.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应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4采购文件、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4.5招标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4.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加项目线上开评标。 4.7潜在供应商具体操作要求以“苏采云”最新要求为准。供应商对在“苏采云”系统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苏采云”系统运维人员提出。(“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供应商对项目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合同、采购需求、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的询问、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答复。 5.供应商中标后,须在办理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人免费提供叁份(一正二副)通过专用投标工具软件打印的纸质响应文件(下简称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应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且装订成册(胶装或线装)。同时提供全套纸质文件的电子版。供应商提供的纸质文件与投标电子文件必须一致,否则以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6.根据南京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四、信用承诺应用(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7.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9〕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http://njcredit.nanjing.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8.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文件发售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并现场答疑。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踏勘时间及相关要求,主动联系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及提疑。如供应商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办事处(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红枫街21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3684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南京万达广场万达中心C座13楼1301-1304室(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 联系人:肖金 联系电话:18351931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金 电话:18351931778 附件:JSZC-320113-ZXTD-C2025-0005采购文件.doc竞争性磋商文件0819定稿.doc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