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Z-25001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校园维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3.81913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一标段:885437.44元;二标段:649008.97元;三标段:846417.05元;四标段:857327.92元。 采购需求:一标段北校区教学楼厕所改造工程(预算金额:885437.44元 );二标段北校区逸夫楼室内粉刷工程(预算金额:649008.97元);三标段中校区华西楼、实验楼、后勤楼更换窗户项目(预算金额:846417.05元);四标段中校区供水、暖气管道配电室及综合楼防水维修工程(预算金额:857327.92元),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图纸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供应商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更正、澄清、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或报名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备注:(1)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下载磋商文件(*.HBZ)。供应商获取文件前,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进行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绑定CA数字证书(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供应商获取文件后,应先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400”、“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及“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安装此工具后才可查看磋商文件,编制、递交响应文件。下载路径: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业务指南”—“下载中心”技术电话:0311-89868327;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40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 (3)开标时,供应商须用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技术标文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 601号 联系方式:0311-87883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臻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6号海悦天地购物广场A至F座5单元1218号 联系方式:0311-66639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海宁 电 话:0311-66639990 九、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