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电子警察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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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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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舞钢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电子警察维护服务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舞钢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11日 17:1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2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舞 钢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8月22日 09: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平台。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再到开标现场。 | 预算金额 |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5-6161526 18103909934 | 采购单位 | 舞钢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采购单位地址 | 舞钢市钢城路中段路东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5-3641045 | 代理机构名称 | 平顶山市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街道矿工西路266号院1号楼4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5-6161526 18103909934 |
公告内容文档 | 项目概况 舞钢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电子警察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舞钢市)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舞采磋商-2025-25 | 2、项目名称:舞钢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电子警察维护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 最高限价:12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E4104815144D00411001001 | 舞钢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电子警察维护服务项目第一标段(包) | 1200000 | 1200000 | 是 | 1200000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舞钢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电子警察维护服务项目,舞钢市红绿灯、电子警察、卡口、违停等设施运维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 5.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1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供应商书,格式自拟) ; 3.6、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08月12日 至 2025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舞钢市)网站下载。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舞钢市)”完成 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数字证书,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在“舞钢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企业注册和 办理 CA 数字证书”请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 ·舞钢市)“办事服务”的相关说明;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舞 钢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平台。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再到开标现场。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监督部门:舞钢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81798222576K 联系电话:0375-7063076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舞钢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地址:舞钢市钢城路中段路东 | 联系人:魏先生 | 联系方式:0375-364104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平顶山市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街道矿工西路266号院1号楼4号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0375-6161526 18103909934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0375-6161526 181039099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