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DNA实验室2025年度耗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XJ-2025010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DNA实验室2025年度耗材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杰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58号吉瑞泰盛广场2幢综合楼1524室 成交金额:3263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326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余俊、张建平、李慧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0.4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安局、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99号、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08室,联系电话:0563-4022789、0563-4888989。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地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公安局 地 址:宁国市宁城北路99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0563-4022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08室 联系方式:刘先生、0563-4888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刘先生 电 话: 0563-4022789、0563-4888989 十、附件 1、询价文件.pdf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