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新校区三期第二食堂和第三食堂食材配送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SCG202592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新校区三期第二食堂和第三食堂食材配送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744,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新校区三期第二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5,531,5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2026年8月 采购包2(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新校区三期第二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840,8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 采购包3(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新校区三期第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5,531,5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2026年8月 采购包4(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新校区三期第三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840,8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可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或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可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或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可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或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可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或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新校区三期第二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新校区三期第二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3(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新校区三期第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4(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新校区三期第三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新校区三期第二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包2(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新校区三期第二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包3(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新校区三期第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包4(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新校区三期第三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至 2025年08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8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115号 联系方式:13570298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03室 联系方式:020-8338327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婉娴 电 话:020-83383274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8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