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812-JCEC-G2025-0370 项目名称:清江浦区大运河以北片区环卫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24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2478765.31元 采购需求: 1、中标人须承接70台车辆,车辆转让价为14025714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由中标人支付原项目公司。 2、中标人须成立项目公司接收原项目公司239名清扫保洁人员。 3、负责项目范围内道路综合清扫保洁(包括各级道路保洁(含扬尘管控)、绿地保洁、广场游园保洁、清理冰雪、重大活动、节日保障及各类应急突发事件)、绿化带捡拾、墙到墙之间所有构筑物和构建2米以下范围内及路面和各类设施小广告清理、护栏清洁、公共厕所卫生清洗保洁及各类环卫设施设备维护改造、更换、垃圾转运、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垃圾容器清洗保洁及运营维护、绿地保洁、广场游园保洁等环卫保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起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经财政部门批准,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每次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登陆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8-2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西路200号 联系人:笪先生 联系电话:0517-83516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1室 联系人:倪瑞 左卢成 联系电话:15062203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瑞 左卢成 电话:15062203378
附件: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委托评估环卫车辆市场化项目回购资产市场价值咨询评估项目.pdfJSZC-320812-JCEC-G2025-0370采购文件.doc淮上清风系统截图.pdf公平竞争审查表及承诺函.pdf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