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01852025000100二、项目名称:成都简阳环保发电厂第二轮环境监测服务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吴志成、严海洋、黎明、刘宏谋、徐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标准下浮20%收取。(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服务:100万元以下:1.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但因甲方原因导致中标(成交)人无法签约的情况,则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甲方支付。) 2.前述代理服务费已经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 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费、差旅费、税金等,除此之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或中标(成交)人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银行转账相关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四川川维锦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行 帐 号:51050168740800000811 转账事由:备注招标项目名称+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27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2.本项目备案号为:[51018525210200003124]。预算金额:305200.00元 。最高限价:305200.00元。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付款条件说明:①按季度支付,在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检测内容并出具有效检测报告和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②按季度支付,在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检测内容并出具有效检测报告和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③按季度支付,在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检测内容并出具有效检测报告和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④按季度支付,在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检测内容并出具有效检测报告和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4.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电话:028-27224330。 7、本项目共12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共5家供应商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性、实质性审查; 8、中标日期:2025年07月25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简阳市射洪路南段561号 联系方式:028-27216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川维锦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石桥镇学园路112号附1-2号2层 联系方式:028-2761110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四川川维锦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01 电话:028-27611102 四川川维锦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8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