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口岸管理局河南电子口岸大楼及配楼和申报大楼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7-25
- 标签:中心
- 位置:河南
-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 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3681140882,联系客服专员进行预报名。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口岸管理局河南电子口岸大楼及配楼和申报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口岸管理局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25日 14:50 | 评审专家名单 | 陈明明、杨玮平、刘会、刘喜、宁雅静(采购人代表) | 总中标金额 | ¥5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余嫚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88511635 | 采购单位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口岸管理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始祖路电子口岸大楼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1-86196860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省国风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雅宝东方国际广场4号楼1505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88511635 | 附件: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附件2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公告内容文档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5-49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口岸管理局河南电子口岸大楼及配楼和申报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2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24日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1、采购内容:河南电子口岸大楼及配楼和申报大厅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洁与管理,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物业范围公用设施、设备日常管理与维修(限500元金额以内),会务接待保障,绿化养护管理,安保和公共秩序维护管理,车辆行驶与停泊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服务期限:2年; 4、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郑港财采公开-2025-49227 | 河南电子口岸大楼及配楼和申报大厅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洁与管理,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物业范围公用设施、设备日常管理与维修(限500元金额以内),会务接待保障,绿化养护管理,安保和公共秩序维护管理,车辆行驶与停泊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 郑州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59号21世纪居住小区49号地下车库 | 5,06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1.67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口岸管理局河南电子口岸大楼及配楼和申报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2年 | /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陈明明、杨玮平、刘会、刘喜、宁雅静(采购人代表)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95% 计取; | 收费金额:62,149.00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中标单位评审总得分:91.67分。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附经办被授权人授权书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达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依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意见(试行)和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港办〔2023〕81号)采用评定分离,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二十条之规定,本次公告期限为3日。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口岸管理局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始祖路电子口岸大楼 | 联系人:宁雅静 | 联系方式:0371-8619686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省国风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雅宝东方国际广场4号楼1505室 | 联系人:余嫚 | 联系方式:0371-8851163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余嫚 | 联系方式:0371-885116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