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交通运输局平煤大道西延(龙门大道至舒山大道)改建工程《互不影响安全论证报告》编制-成交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7-24
- 标签:中心
- 位置: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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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煤大道西延(龙门大道至舒山大道)改建工程《互不影响安全论证报告》编制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宝丰县交通运输局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24日 17:1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马莉(业主代表)、郭艳霞、李淑霞 | 总成交金额 | ¥62.000000 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支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55051785 | 采购单位 | 宝丰县交通运输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宝丰县迎宾大道中段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93405266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强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与航海西路交叉口中企国弘商业15楼1501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55051785 | 附件: | 附件1 | 谈判文件定稿--平煤大道西延(龙门大道至舒山大道)改建工程《互不影响安全论证报告》编制.pdf | 附件2 | 结果公告附件01.zip |
公告内容文档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宝财竞谈-2025-63 | 2、采购项目名称:平煤大道西延(龙门大道至舒山大道)改建工程《互不影响安全论证报告》编制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6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24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E4104000002D00148001001 | 平煤大道西延(龙门大道至舒山大道)改建工程《互不影响安全论证报告》编制 | 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一路1号望京科技发展大厦A1505室 | 620,000.00 | 元 | 评审价格:620000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平煤大道西延(龙门大道至舒山大道)改建工程《互不影响安全论证报告》编制 |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编制平煤大道西延(龙门大道至舒山大道)改建工程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互不影响安全论证报告》 | 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 |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 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马莉(业主代表)、郭艳霞、李淑霞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为依据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10,54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公示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响应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材料内容详见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宝丰县交通运输局 | 地址:宝丰县迎宾大道中段 | 联系人:姚女士 | 联系方式:1589340526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强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与航海西路交叉口中企国弘商业15楼1501室 | 联系人:支女士 | 联系方式:0371-5505178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支女士 | 联系方式:0371-550517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