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 BZSJ2025CG12402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项目第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柒拾万零壹仟贰佰元整(¥2701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红岩 、孙敏、王颖军 、焦艳 、牛永(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二)收费金额:17165.7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19日 3.开标日期:2025年7月10日 4.资格能力条件:/ 5.业绩:2025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七包),2024 年 12 月 27 日;2025 年安徽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行维护与质量控制项目(三包),2024 年 11 月 8 日。 6.信誉(荣誉获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00225Q20813ROM;有效期:2027年8月18日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00223E35207R5M;有效期:2026年12月22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00225S20290R3M;有效期:2028年3月13日)。 7.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未做要求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河南省鑫属实业有限公司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8月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110009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 455 号政务服务中心 5 楼 联系方式:0558-5237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亳州金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路与元参路交叉口财金大厦26楼 联系方式:0558-5587189 19159692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工 电 话:19159692225 0558-5587189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2025年7月22日 招标文件.pdf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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