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25AT186027804647 二、项目名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风雨操场及10#、11#学生公寓供电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裕溪路247号弘皓大厦八楼 成交金额:¥2,380,000.00(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捌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袁之悦、郑光照、余海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标准计算出的价格作为基准价和中标费率(90%)计算取整确定(四舍五入取整)。项目代理服务费不足叁仟伍佰元的,按保底收费叁仟伍佰元。 收费金额:14,155.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8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mzhao@ahbidding.com),联系电话:0551-6373590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地 址:合肥市双凤开发区魏武路001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551-66319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鑫路69号603室 联系方式:0551-63735904、18326100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曼/刘元军 电 话:0551-63735904、18326100309 附件.pdf(0707发布稿)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风雨操场及10#、11#学生公寓供电工程 (2).doc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