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2025年福建省泉州市高甲戏传承中心赴昌吉市考察交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E-2025-0709-CG-001 项目名称:2025年福建省泉州市高甲戏传承中心赴昌吉市考察交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60000 最高限价(元):9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福建省泉州市高甲戏传承中心赴昌吉市考察交流服务项目 数量:1预算金额(元):96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为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创新“非遗+文旅”深度融合,以泉昌两地语言文化遗存为情感纽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两地民族交流交融发展,增强两地民族的包容性和凝聚力。泉州市高甲戏传承中心拟于2025年8月18日至25日来昌吉市进行考察交流,并开展主题为“丝路同源 山海交响——高甲戏《围头新娘》赴新疆昌吉市交流演出(暂定),来昌吉市人员约85人,往返时间及交流时间共8天,涉及往返交通费(飞机)、食宿费、市域内交通费、室内剧场交流演出场地租赁费、室外交流演出设施保障服务费,交流活动策划及服务费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日起至赴昌人员安全返回。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 号文)要求;(2)(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01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均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昌吉市文物局) 地 址:昌吉市 联系方式:0994-2332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青年南路73#小区青年壹号大厦1幢A座13层1301室 联系方式:0994-2707555转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海建 电 话:0994-2707555转800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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