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三原县陂西镇司法所室内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原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0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YCG-CS-25021 项目名称:三原县陂西镇司法所室内外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原县陂西镇司法所室内外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陂西镇司法所室内外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为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陂西镇司法所室内外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响应主体: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至 2025年07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三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三原县政府街7号三原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三原县政府街7号三原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潜在供应商现场领取采购文件,不提供邮寄;电子文件通过U盘拷贝或通过QQ 邮箱发送。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三原县陂西镇人民政府 地址:三原县陂西镇国土所附近 联系方式:136891819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三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三原县政府街7号三原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029-3226923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9-32269233 三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7月20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