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盐亭县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购买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3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7232025000070 项目名称:盐亭县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购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采购包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5: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6: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采购包2: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采购包3: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采购包4: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采购包5: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采购包6: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5年07月3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监督机构:盐亭县财政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盐亭县财政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云溪镇凤池街10号 联系方式:15228351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绵阳市科创区兴隆路11附18号 联系方式:0816-29117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娟 电话:0816-2911777 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8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