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GY)001238 项目编号: ZRHB-2025-GC11 项目名称: 宁夏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楼室内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94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938126.4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07-18 08:00:00 至 2025-07-25 18:3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9 10: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时间:2025-07-29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7-18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