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隔离护栏采购项目 (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EP-SXCG2025061A-重1 二、标段名称: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隔离护栏采购项目( 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勋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建安路B1-2 中标(成交)金额:陆拾玖万元整(690000.00 元) 评审报价金额:陆拾玖万元整(690000.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先智(组长),陈咏梅,高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1.93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大成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 路 15 号广汇国贸大厦 12 层,联系电话:19166767786。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 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 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 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泗县彩虹大道与泗州大道交叉路口往东北约280 米 联系方式:1530557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 15 号广汇国贸大厦 12 层 联系方式:19166767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立元、樊亚 电 话:15305570558、1916676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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