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法律顾问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FCG-CS-2025-01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法律顾问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300000,5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法律顾问团服务项目(标项一) 数量:1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地区纪委监委、地委巡察办;地委办公室;地委组织部;地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地委老干部局 ;地区人大工委办公室;政协地区工委办公室;地区档案馆;地委党史地方志研究所;地区团委;地区妇联;地区残联;地区科学技术局;地区科协;地委政法委;地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地区公安局;地区XX局;地委宣传部;地委统战部;地委社会工作部;地区社会主义学院;新疆某学院;地区外事办公室;地区民政局 ;地区信访局;地区工商联;地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30家财政预算单位,联合聘请1个法律顾问律师团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本标项最高限价350000.00元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法律顾问团服务项目(标项二) 数量:1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区教育学院;和田技师学院;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地区第一中学;地区第二中学;地区实验中学;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地区传染病专科医院;地区红十字会;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医疗保障局。14家财政预算单位,联合聘请1个法律顾问律师团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本标项最高限价300000.00元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法律顾问团服务项目(标项三) 数量:1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财政局;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区审计局;地区统计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区交通运输局;地区应急管理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区数字化发展局;地区生态环境局;地区农业农村局;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地区水利局;和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家财政预算单位,联合聘请1个法律顾问律师团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本标项最高限价550000.00元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1日至2025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响应文件电子标书。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司法局 地 址:和田市滨河路27号 联系方式:0903-2022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德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安居社区建设路11-6号门面 联系方式:0903-25111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梅 电 话:0903-2511124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