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受漳浦县交通运输局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623]FJGC[CS]2025001、漳浦县2025养护工程项目(县道X533赤佛线)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漳浦县2025养护工程项目(县道X533赤佛线)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623]FJGC[CS]2025001 项目名称:漳浦县2025养护工程项目(县道X533赤佛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采购包1(漳浦县2025养护工程项目(县道X533赤佛线)): 采购包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644,942.85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全部施工完成(须确保在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至少1幅车道养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交通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乙级及以上从业资质或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磋商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其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绿色建材: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07-10 至 2025-07-1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2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小吃街)47号商会大厦5层1号开标室(漳州)(国诚招标) 六、开启时间:2025-07-22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小吃街)47号商会大厦5层1号开标室(漳州)(国诚招标)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备案编号:CGXM-2025-350623-00891[2025]00560。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漳浦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湖滨南路 联系方式:3103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6-28796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妙丽 电话:0596-287961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0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