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医院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4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3包:333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等媒介上发布; 2.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子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4)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 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3.本项目03包中标供应商总得分76.23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华路 633 号 联系方式:0552-3973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蕾 电 话:15255163136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