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隆安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隆安·深圳福田实验学校二期工程配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A分标重)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7-10
- 标签:中心
- 位置:
-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 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3681140882,联系客服专员进行预报名。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隆安·深圳福田实验学校二期工程配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A分标重)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隆安县教育局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10日 10:57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预算金额 | ¥183.9451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隆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6529585 | 采购单位 | 隆安县教育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6528701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宁市隆安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地址 | 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6529585 |
项目概况 隆安·深圳福田实验学校二期工程配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A分标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5-J1-230063-NNSL 项目名称:隆安·深圳福田实验学校二期工程配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A分标重)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元):183945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隆安·深圳福田实验学校二期工程配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A分标重)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83945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谈判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1839451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4. 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gxzf.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ann_sbghi28N6HkB/qR7O2X9KtD5ndTMr3NGt5TILBJnhQo= 3.网上查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pub.ccgp.gov.cn/loginx/)。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安县教育局 地 址:广西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771-6528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宁市隆安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隆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771-6529585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