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德尔格呼吸机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7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1581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德尔格呼吸机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一、保修机型
德尔格Evita系列呼吸机设备,型号:EVITA 2 DURA,数量:40台,型号:EVITA 4,数量:14台,型号:EVITA XL,数量:13台。
★二、保修要求
1.整机保修,包括设备故障维修、零配件更换、预防性维护保养。维保费用中包含更换配件费、人工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及系统软件升级等一切费用,设备维修期间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用等由供方自理。
2.维修工程师资质:原厂认证合格的专业工程师提供快速优质的现场服务,管理人员及专业工程师至少3名,保障本项目实施。
3.保修期内维修涉及的配件要为原厂全新配件,除耗材以外的零部件都在保修范围内(耗材包括:流量传感器、氧电池、滤水杯、湿化罐),保证备件的优先使用权。
4.响应时限:初次电话响应时间≤2小时,现场响应时间≤12小时,备件到场时间≤72小时。
5.提供热线支持:具备免费维修热线,24小时的电话支持服务。供方资深工程师在线技术支持,协助需方的工程师分析和维修有关设备,制定维修方案。
6.按要求提供培训人员免费现场培训,并向设备主管部门提供培训报告。
7.免费提供设备原厂系统和安全所必需的软硬件升级服务。
8.保证开机率不低于95%,按照一年365个工作日计算, 如果停机超过全年的5%,合同将按超出5%的时间顺延。
9.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预防性维护保养,运行状态检查,使设备符合原厂质量标准或国家质量计监部门的标准。进行保养前,提前一周与院方协商保养时间,定期向医院提交定期保养计划表,保养完成后,对设备做出评估报告,向院方设备主管部门提供详细的维护保养报告。对维保设备进行统一档案管理,每年建立完备的维修档案,维保记录,纸质归档同时电子归档,统一进行数字化管理,方便设备主管部门及时了解设备使用状态。
10.检测及维护保养:按照国家电气安全标准和厂家标准工作程序和测试程序对每台设备至少进行一次设备电气安全、质量参数检测/年;每台设备至少两次全面维护保养和两次巡检/年;每台设备更换保养套件一套/年;每年向用户提供设备全面检测、维护保养、维修综合报告一份。
11.协助医院进行设备的年检工作,协助汇总整理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所需的材料。
12.考核周期内供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维修及保养服务的,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争议,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需方有权终止维保合同。
★三、保修期限:1年。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0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7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7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形式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liaoningshangyu@126.com,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加密备份文件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联系方式:024-96615-10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86803737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75810188000242513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少伟、郭晓川、张田田、尚彬、刘金霞、刘娟娟
电 话:024-8680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