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00-HBGL-C2025-0028 项目名称:江北大道、浦口大道和浦泗立交桥梁设施管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江北大道、浦口大道和浦泗立交桥梁设施管养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上述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电子标书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1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5-07-21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7.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2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勘察。 7.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7.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信用记录表电子扫描件上传到响应文件指定位置。未按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款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7.6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7.7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江北公路站(南京市浦口区宁六公路 138号) 联系人:傅蓉 联系电话:025-58646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联系人:张昌琴 联系电话:025-84592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昌琴 电话:025-84592100 附件:JSZC-320100-HBGL-C2025-0028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