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和“十五五”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300-01338
项目名称: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和“十五五”规划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一、服务范围
供应商在全面梳理“十四五”以来朝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朝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等,并形成“十五五”规划纲要。
★二、服务要求
1.功能及要求
规划纲要编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使命,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将新发展理念贯穿于规划编制的全过程。
研究朝阳市“十五五”时期的发展背景和基础,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研究提出朝阳市“十五五”发展预期性和约束性指标;在国家实施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京津冀协同等以及辽宁省“一圈一带两区”发展战略背景下,研究朝阳市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思路;对“十五五”时期朝阳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新质生产力、城乡融合发展(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区域合作发展、改革开放、扩大内需、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社会事业、统筹发展与安全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谋划,并在储备与开发重大项目和制定重大决策、重大改革举措等方面提出建议。
2.技术规范
符合朝阳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课题研究要求。
3.服务标准
(1)项目成果要求:供应商在对全面梳理“十四五”以来朝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朝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等,并形成最终成果——朝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其附录,提供会议审议所需纸质规划文本及相应电子文档。
(2)供应商组建的编制团队应具有较强的政策研究背景,了解国家、省、市政策发展方向,且项目负责人具备副高(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理论素养。
(3)项目完成后,研究成果所有权属于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4.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标准按合同履约完成相应工作,提交规划纲要成果文件,并最终通过朝阳市发展改革委评审验收。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三、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3月(具体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服务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识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一、项目背景与目的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朝阳市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工作。目前,规划实施已进入收官阶段,为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估规划目标的达成情况、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的推进成效、政策措施的落实效果,系统总结规划实施的经验与不足,并为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提供重要依据和支撑,特公开采购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朝阳市“十四五”规划的终期评估工作。
二、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的核心对象为:《朝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三、评估目标与核心任务
目标达成度评估:系统评估《规划纲要》及指定专项规划中设定的主要指标(包括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分析达标、未达标或超额完成的原因。
任务工程进展评估:全面评估规划提出的重大发展战略、核心任务、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的推进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政策措施效果评估:评估为保障规划实施所制定的各项配套政策、改革举措、保障措施的落地情况和实施效果,分析其有效性、协同性及存在的障碍。
规划实施机制评估:评估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动态调整、监督考核等机制运行情况及效果。
发展环境变化响应评估:分析评估期内国内外发展环境的重大变化对规划实施产生的影响,以及规划自身的适应性和调整情况。
经验总结与问题诊断:系统总结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有效做法和亮点;深入剖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主要困难、体制机制障碍和深层次问题。
后续发展建议:基于评估结果,结合国家及省市最新发展要求和发展趋势,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四、评估原则
客观公正:坚持实事求是,以数据和事实为依据,确保评估结论真实、准确、可靠。
科学规范:采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估理论、方法和程序,确保评估过程的严谨性。
突出重点:聚焦《规划纲要》的核心目标、主要任务和关键领域,突出对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政策的评估。
问题导向:深入查找规划实施中的难点、堵点和风险点,精准诊断问题根源。
前瞻引领:评估结论和建议应着眼长远,服务于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
公众参与:在适当环节和范围内,探索引入公众满意度调查、专家咨询、利益相关方访谈等方式,增强评估的广泛性和社会认可度。
五、工作内容与交付成果
工作内容:
资料收集与分析:全面收集与规划实施相关的统计数据、部门总结、项目报告、政策文件、研究报告、监测数据等资料。
指标体系构建与量化分析:建立或完善评估指标体系,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析。
实地调研与访谈:深入相关部门、重点区域、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研,与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基层群众等开展深度访谈。
问卷调查(可选):根据需要设计并实施面向公众或特定群体的满意度或认知度问卷调查。
专家咨询论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召开咨询会、论证会,对评估初步结论和建议进行研讨。
报告撰写与修改完善:基于分析研究,撰写评估报告初稿、中期汇报稿和最终报告,并根据委托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成果汇报:向委托方领导及相关决策部门进行正式成果汇报。
交付成果:
《朝阳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终期评估报告》(正式稿):包含评估过程、主要结论、经验总结、问题分析、对策建议等核心内容,结构完整,论证充分,建议可行。报告应包含详细的数据支撑和分析过程(可附件形式)。
《朝阳市“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评估表》:清晰展示各项指标的规划目标值、预计完成值(或实际完成值)、完成度、未完成原因分析等。
《朝阳市“十四五”规划重大任务/工程/项目进展评估表》:对重点任务/工程/项目的进展、成效、存在问题进行系统梳理。
汇报材料(PPT):用于向委托方及相关部门进行汇报的精炼演示文稿。
数据汇编(电子版):支撑评估结论的核心数据及来源说明。
六、服务要求
项目团队:投标方需组建经验丰富、专业结构合理、稳定的项目团队,明确项目负责人和核心成员。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具备主持过省级或地市级五年规划评估、战略咨询类大型项目的成功经验,熟悉评估区域/领域情况。核心成员应具备经济学、社会学、公共管理、统计学、区域规划等相关专业背景,并有参与类似评估项目的经验。团队中需配备熟悉数据分析和建模的专业人员。
质量要求:评估报告结构清晰、逻辑严密、论据充分、结论明确、建议可行。数据来源权威、可靠,分析方法科学、得当。文字表述准确、精炼、规范,无重大错漏。最终成果需通过委托方组织的评审验收。
沟通协调:投标方需指定专人负责与委托方的日常沟通协调,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响应委托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识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8日23时59分至2025年07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以现场实际解密时长为准。如有问题可拨打开评标服务部电话进行咨询:0421-2836536;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2.本项目收取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或邮寄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06室(双塔区人民路1B四楼),收件人:王天蕾,联系电话:0421-2836536。送达时间以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燕都商务大厦
联系方式:15524225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联系方式:0421-2865003
邮箱地址:详见采购文件
开户行: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学锋 李业鹏 肖德强
电 话:0421-286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