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2025-2026年度职工体检项目】招标公告2025-07-08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2025-2026年度职工体检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HW-SL-179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六月
目 录
公开招标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HW-SL-17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商洛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 2025-2026 年度职工体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15.85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商洛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市公司整体工作安排,拟在 2025-2026 年四季度分区域组织对全市职工进行 体检。体检人员范围为全市各单位合同制职工、离退休职工。现行摸底人数为:全市 1116 人,其中男 691 人、女 425 人。(具体体检人数,以实际组织实施时范围内人员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7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市本部及商州区分公司; (002)洛南县分公司; (003)丹凤县分公司; (004)商 南县分公司; (005)山阳县分公司; (006)镇安县分公司; (007)柞水县分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市本部及商州区分公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内容; 2.陕西省范围内具有二级(含)以上医疗资质的综合性医院; 3.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 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 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 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8)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 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 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 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 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洛南县分公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与一标段相同; (003 丹凤县分公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与一标段相同; (004 商南县分公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与一标段相同; (005 山阳县分公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与一标段相同; (006 镇安县分公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与一标段相同; (007 柞水县分公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与一标段相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7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工作日 9 时-17 时,进入《中国邮政电子 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在线投标、电汇缴费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 理。具体流程为:(一)办理 CA 证书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185.cn)办理 CA 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 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 →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 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 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 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 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 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7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商洛市商州区金源二路北口 36 号 4 楼(详细地址)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 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将上述资料扫描成 PDF 格式上传,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2、招标文件费¥500.00 元,售后不 退,转账备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费。户名: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账号:6105 0167 4500 0000 085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洛秦韵教育城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商洛市商州区金源二路北口 36 号 4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商洛市商州区金源二路北口 36 号 4 楼 七、其他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7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商洛市商州区金源二路北口 36 号 4 楼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流程:(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 间均为 2025 年 7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 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 2025 年 7 月 29 日 9 时 00 分-9 时 30 分(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线上电子版 投标文件“签到”流程。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 CA、电脑等必备设备。(2)递交及 解密地点:商洛市商州区金源二路北口 36 号 4 楼。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 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 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 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 CA 证书,进行线上 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使用 CA 证书完 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4)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 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 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 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注: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 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 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 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 受。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 年 7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商洛市商州区金源二路北口 36 号 4 楼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 线上解密开标。 (2)开标时间:2025 年 7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 截止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 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商洛市商州区金源二路北口 36 号 4 楼。 三、其他 1.各标段预算金额:市本部及商州区分公司(42.52 万元)、洛南县分公司(14.85 万元)、 丹凤县分公司(10.43 万元)、商南县分公司(10.21 万元)、山阳县分公司(13.67 万元)、 镇安县分公司(13.31 万元)、柞水县分公司(10.86 万元);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website/index.aspx/)》、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和中国邮政集团官网 (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名人街中段 联 系 人:从娜 电 话:0914-22882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商洛市商州区金源二路名人街 36 号 4 楼 联 系 人: 杨祥温 电 话: 18392939080 电子邮件: 19535970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 “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
1、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 1.2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 。 2.2 “招标代理”系指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3 “招标方”系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招标人。 2.4 “投标人”系指收到招标邀请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2.5 “最终用户”系指货物使用单位。 2.6 “货物”系指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产品及相关服务。 2.7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相关服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4、 合格的货物(本项目不适用) 4.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且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4.2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以及招标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投标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3 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评审程序和合同草案。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公开招标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本项目不适用) 6.4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立即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全,如未及时提出,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7.2 招标文件的澄清如果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招标文件澄清发出1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澄清,如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回复确认,将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澄清。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回函确认。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3、 投标文件的编写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0.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组成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附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格式填写报价。 13.2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 13.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要求进行报价。 13.4 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总计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相一致,且已包括与投标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13.5 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评标价格的增加、中标后免费提供等)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13.6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7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13.4条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3.8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需要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及其他需要计费的项目,并在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明。如有漏报,投标人中标后须免费补足,并使招标人满意。 14、 投标货币 14.1 投标文件中适用的投标货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5.2 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损失。 15.3 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15.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付中标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回。 15.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代理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6)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有效期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否决。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会被退还,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4 传真或邮递投标概不接受。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封装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基本文件)的正本及副本、电子版U盘全部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投标基本文件”封面上标明“投标基本文件-正本”或“投标基本文件-副本”字样,包装上标明“投标基本文件和电子版U盘”字样; (2)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部分)、第三部分(技术部分)的所有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商务技术册-正本”或“商务技术册-副本”字样,包装上标明“商务技术册”字样。 18.2 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1)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及包名称、正本、副本、投标基本文件或商务技术册。 (2) “在 年 月 日 时(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8.3 如果未按18.1和18.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招标代理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9.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招标代理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代理将拒绝接收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1.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 21.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第16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将按第15.6条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 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 开标时,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进行线上电子开标。 22.2 如出现无法实施电子开标的情形,则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本项目不适用) 22.3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开标。 23、 评标委员会 23.1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4、 评标原则 24.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5、 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由评审小组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内容; 2.陕西省范围内具有二级(含)以上医疗资质的综合性医院; 3.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洛南县分公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与一标段相同; (003 丹凤县分公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与一标段相同; (004 商南县分公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与一标段相同; (005 山阳县分公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与一标段相同; (006 镇安县分公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与一标段相同; (007 柞水县分公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与一标段相同; 备注:1、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2、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未注明要求原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在评标的任何时间,评审小组有权随时要求审查原件,如果投标单位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原件,按无效招标处理。 符合性审查 评审小组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招标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符合性审查按下表进行:
说明:以上各项有1项不合格,评审不予通过,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25.1.1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5.1.2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2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5.3 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4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5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6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5.7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费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当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情况除外。 25.8 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如该投标人中标,则合同价以原投标价为准,修正后价格若低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价格,如该投标人中标,则合同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规则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25.9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 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 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6)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进行恶意投标的; 7)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 9)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6.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7、 投标的评价 27.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27.2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价格 50 分,商务 30 分,技术 20 分,评分标准如下: 注:保留两位小数 28、 与招标代理和招标人的接触 28.1 除本须知第26条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方接触。 28.2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9、 推荐中标候选人 29.1 各包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 29.2 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最终中标。 29.3 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9.4 如果审查未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29.5 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9.6本项目公示媒体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为3天。(按照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29.7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0、 确定中标人 30.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30.2 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或者终止招标。 31、 接受和否决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1.1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否决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本次招标项目终止或否决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为的理由。 31.2 如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6、 授予合同 32、 合同的授予标准 32.1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32.2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等情况。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33、 中标通知书 3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向招标方确认。 3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 签订合同 34.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 履约保证金 35.1 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合同草案》。 36、 中标服务费 36.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招标代理交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第三章: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标准在如下:
第四章:合同草案 (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员工在乙方的体检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体检项目收费标准 1.体检项目(详见附件) 2.收费标准:男性(每人): 元人民币,女性(每人): 元人民币。 二、服务期限: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 体检地点: 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说明原由、拖延的期限等;甲方在收到通知后,进行情况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时间或者通过协商加收误期赔偿金。 四、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按标段签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供体检清单及结果后30日内,办理报账手续。在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正式的全额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2.本项目以中标/成交价为最终报价。合同实施过程中,具体结算按照甲方相应结算人数及参加体检的项目为准向乙方结算体检费用。 乙方账户名: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账号: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甲方参加体检的人员的信息(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甲方如有人员信息变动,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过联系负责人电话 进行处理。 2.甲方须告知其体检人员具体体检时间、体检地点等。 3.甲方按照双方核对无误的具体体检人员清单,向乙方支付体检费用。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健康体检方案为本次招标时中标确认的体检项目。 2.乙方向甲方提供体检表作为甲方员工体检凭据。 3.乙方为甲方员工提供全程导检服务,并为甲方员工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4.乙方在甲方员工体检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并反馈体检报告,具体内容包括个人体检报告、各分项统计报告和总体统计报告,并由乙方向甲方统一送达。 5.在体检报告出具后,乙方安排主检医师专门针对本次体检结果,为甲方单位员工作统一咨询和讲解。 6.体检过程中所需要的设备和耗材全部由乙方提供。 七、合同签订及保密约定 1.除本合同之外,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原则基础上达成的相关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同等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3.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以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了解或知悉的对方信息,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4.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协议价、协议文本、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年龄、体检指标、健康状况),以及双方标有保密字样的往来文件。 5.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密义务是指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前,一方不得用于任何与其执行职务无关的情况;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双方均有义务尽其一切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窃取秘密信息。由于任何一方违反以上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对受损失方负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责任。 八、违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向乙方赔偿合理范围内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效力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附件:检查项目及内容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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