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0-HXTH-C2025-0033 项目名称:福利总院4号楼室内部分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49849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54984.92元(大写:玖拾伍万肆仟玖佰捌拾肆元玖角贰分 ) 采购需求: 福利总院4号楼内部分地胶修复,部分墙面修补,部分病区损坏门更换,部分淋浴房吊顶更换(含浴霸、灯具等),部分活动室装饰墙板换新等。本项目建筑面积22778平方米,施工内容包括拆除工程、翻建土建工程、修缮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苏财购[2022]1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中小微企业划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 (2)响应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1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时间:2025-07-21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1)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3. 相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67591005、67591006。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新福路700号 联系人:李安进 联系电话:65891088-5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华路150号 联系人:夏辉华 联系电话:0512-65825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辉华 电话:0512-65825977 附件:JSZC-320500-HXTH-C2025-0033采购文件.doc福利总院4号楼室内整修项目(按0428图纸)-清单.xls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