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受福清市第二医院委托,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81]HSXM[GK]2025001、福清市第二医院2025年布草洗涤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清市第二医院2025年布草洗涤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181]HSXM[GK]2025001 项目名称:福清市第二医院2025年布草洗涤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80,000.00元 采购包1(福清市第二医院2025年布草洗涤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7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8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天内进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单位不适用本条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要求提供本项所需佐证材料。】;(3)①、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复印件;②、投标人提供由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能体现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意见复印件;③、投标人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复印件和投标人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的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复印件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复印件,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中任意一项能体现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即可。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三项(①②③)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一项,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7-08 至 2025-07-1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7-29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福清市第二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田镇龙安街305号 联系方式:13788882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0591-836666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鹭、何丹萍、林龙宇 电话:0591-8366667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8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