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园林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标准国赛实训场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37582号 项目名称:园林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标准国赛实训场地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12221 最高限价(元):412221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1222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 (需提供中小/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谢绝办事处和分公司报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单位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5.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至2025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供应商在政采云后台“获取采购文件”点击下载,未点击“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如未注册,请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点击“获取采购文件”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没有点击“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3、提示: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应于2025年07月16日9:00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在绍兴市越城区云东路589号二楼,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重要提示: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地 址:绍兴市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东街77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25235617 质疑联系人:方皓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173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云东路589号二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茜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55527636 质疑联系人:冯工 质疑联系方式:13735205201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3399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