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宜昌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4 18:21|发布单位: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5-07-25|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宜昌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3263-2025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5-00997 3、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70(万元) 6、最高限价:270(万元) 7、采购需求: 宜昌市公安监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85040平方米。主要包含宜昌市第一看守所、驻所武警中队营房、后勤服务综合楼、业务技术楼、警示教育中心等主体建筑以及附属用房。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变形观测等工程所有需检测的项目。(具体检测项目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开始施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取得资质证书的,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其专项资质应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专项资质)。注: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05日至2025年07月24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7月2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投标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公安局本级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116号 联系方式:13972600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07室 联系方式:15608604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享 电 话:15608604776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