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慈城镇应急秩序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ZX2025025G 项目名称:慈城镇应急秩序维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50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慈城镇应急秩序维护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慈城镇应急秩序维护服务;具体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600元/台班.点位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后续合同的签订以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5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开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573508 质疑联系人: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573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至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666号紫林坊艺术馆北门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沛楠、庞港腾、王银、赵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58302 质疑联系人:李柳颖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583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传 真:/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3880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