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125210200017015-XM001 项目名称:2025年东城区教育学位扩充应急保障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70.38969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02.83241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申请人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应与供应商一致(若为联合体响应则注册单位需与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一致),且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资格,注册单位应与供应商一致(若为联合体响应则注册单位需与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一致)。 (3)安全负责人具备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本)。(若为联合体响应则注册单位需与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一致)。 3.3.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4本次磋商 接受 联合体参选,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允许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必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家数最多为2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 3.3.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3.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活动。 3.3.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7-07至2025-07-11, ,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18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07-18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等; 11、《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 12、《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投标保证金需响应政策要求:投标人应以出具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法出具保函(保险),确需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向代理机构提供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教委本级(事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4号 联系方式:夏添,010-67648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诚安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便宜坊大厦10层1005单元 联系方式:洪坤,67018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坤 电 话: 67018352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