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QU-HQ-FW-2025-006 项目名称:重庆大学医院安保及保洁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负责重庆大学医院安保及保洁外包服务,具体需求详见第二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三年,若合同期限内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师生及第三方人员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服务质量不达标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4日 至 202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重庆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http://ztbzx.cqu.edu.cn)”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B10栋,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投标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 1.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银行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1.2 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 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2.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方式二 1.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1.1.1缴纳形式: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1.1.2具体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项目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纸质投标保函受益人为重庆大学。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保管。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 1.2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1.3投标人须在纸质投标保函中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 1.4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5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2.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2.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二)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现明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公告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重庆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http://ztbzx.cqu.edu.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七)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八)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十二)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因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踏勘现场请提前联系采购人联系人汤老师,联系电话:023-65106964。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不管是否踏勘,均视为各投标人已知晓现场实际情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重庆大学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采购组织) 刘老师(项目咨询) 汤老师(技术咨询) 023-65106239 023-65120403 023-651069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福康路27号26-1至26-25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3-68620491转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023-68620491转606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