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广安市前锋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16032025000043 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6,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本工程自项目施工准备开始实施起,至项目施工全部完工并其后的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安市前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碑梁子街2号 联系方式:15700546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鑫鸿大楼3楼 联系方式:1809028658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18090286585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3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