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103二、项目名称:乐山市1+3+N信息互联互通平台与公共突发事件应对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乐山斐帆科技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周雨露、刘茂松、黄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标准收取。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中标金额×3×0.8%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名称:四川长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号码:020000547792;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青支行;备注:XXX项目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003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乐山市大数据中心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 联系方式:0833-2096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长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470号1号楼3楼 联系方式:1872881082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728810820 四川长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3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