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大气污染防治高排放车管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HY2025022020 项目名称:大气污染防治高排放车管控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4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气污染防治高排放车管控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47,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47,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气污染防治高排放车管控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气污染防治高排放车管控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注册登记凭证(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其法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至 2025年07月1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开标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注: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前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进行现场获取。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泾阳县金柳大街 联系方式:029-36215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 联系方式:029-6256722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淑桦 电话:029-62567222 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3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