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B(2025)-01-06 项目名称: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暖气改造及室外暖气管道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26516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暖气改造及室外暖气管道更换项目,因审判庭室内外暖气管线严重老化,供热前试水,部分管线及暖气出现漏水问题,加之张家口地区水碱度特别高导致水暖管线及暖气堵塞且已无法疏通、水循环不畅通,导致暖气不热,达不到供热要求。为防止供热管道线进一步恶化、崩裂,需进行更换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前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企业资质等级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及有关文件的通知精神,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 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 hbggfwpt/)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 hbggfwpt/)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采购人支付。收费金额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收取。(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6)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3-7680600。(7)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9)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10)本项目为非“双盲 ”评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建国路29号 联系方式:0313-2045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张家口鸿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盛华西大街17-1号楼平安商务会馆1108号 联系方式:0313-4163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伟娜 电 话:0313-4163593 九、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