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400-00164
二 、 项目名称:侦查打击大数据软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公安局侦查打击大数据软件服务01
供应商名称:沈阳安屿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郝官屯镇郝官屯村
中标(成交)金额:495,690(元)
评审总得分:76.33(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抚顺市公安局侦查打击大数据软件服务02
供应商名称: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
中标(成交)金额:896,500(元)
评审总得分:78.2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公安局侦查打击大数据软件服务01
服务类
名称:侦查打击大数据软件服务(C16010500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抚顺市公安局侦查打击大数据软件服务02
服务类
名称:侦查打击大数据软件服务-锋刃软件服务(C16010500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大数据协同安全平台-订阅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政策法规、规程、规范要求,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富强、李清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公安局侦查打击大数据软件服务0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32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抚顺市公安局侦查打击大数据软件服务0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7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公安局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024-57819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联系方式:024-57556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冯程程
电 话:024-575561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侦查打击大数据软件服务)1包和2包 6.17.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公安局侦查打击大数据软件服务01
供应商名称:沈阳安屿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