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5580号】河南省鲁山县仓头乡人民政府鲁山县仓头乡潘窑村、刘芳庄村、白窑村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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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南省鲁山县仓头乡人民政府鲁山县仓头乡潘窑村、刘芳庄村、白窑村道路建设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鲁山县仓头乡人民政府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01日 11:4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7月14日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预算金额 | ¥260.4638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冯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68559705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鲁山县仓头乡人民政府 | 采购单位地址 | 鲁山县仓头乡上仓头村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82458612 | 代理机构名称 | 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1号楼108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568559705 |
公告内容文档 | 项目概况 河南省鲁山县仓头乡人民政府鲁山县仓头乡潘窑村、刘芳庄村、白窑村道路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5-84 | 2、项目名称:河南省鲁山县仓头乡人民政府鲁山县仓头乡潘窑村、刘芳庄村、白窑村道路建设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2,604,638.00元 | 最高限价:2604638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2025580号-1 | 第一标段 | 2604638 | 2604638 | 是 | 2604638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有:白窑村新建混凝土道路、刘芳庄村新建混凝土道路及新建桥涵、潘窑村新建沥青道路及原破损混凝土道路拆除及修补等工程;详情见磋商文件。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3项目地点:鲁山县仓头乡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工期:9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5.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 3.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4、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07月02日 至 2025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磋商文件。 | 3.方式: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5年07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河南省鲁山县仓头乡人民政府 | 地址:鲁山县仓头乡上仓头村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1378245861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1号楼108室。 | 联系人:冯先生 | 联系方式:1856855970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 联系方式:185685597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