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陕西省宝鸡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岐山县2025年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高新五路旭光佳苑7号楼2单元2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YZB-2025-0616C 项目名称:陕西省宝鸡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岐山县2025年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宝鸡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岐山县2025年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5,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宝鸡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岐山县2025年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宝鸡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岐山县2025年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至 2025年07月0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高新五路旭光佳苑7号楼2单元2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五楼520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五楼520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1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 号);(15)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1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1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2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2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2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总监。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由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介绍信、委托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岐山县林业局 地址:岐山县朝阳路55号 联系方式:0917-8226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五路旭光佳苑7号楼2单元2102室 联系方式:1559218042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贺工 电话:15592180425 华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30日 相关公告 |
